近日,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等群体对家庭病床、上门医疗服务等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,河南省医疗保障局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印发了《关于规范完善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中指出,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新增了“上门服务费”项目,取消了“家庭巡诊”等5个项目;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采取“医药服务价格+上门服务费”的方式收费,不再以“上门+某服务”的方式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在今年6月份,河南省委改革办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》中指出,在部分省辖市及